2月1日起,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、《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规定》两项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实施。其中,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对母婴生活护理员(俗称月嫂)提出了基本要求,让月嫂服务更加有标可依。
据了解,《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》要求,月嫂首先是年龄应在18岁到55岁,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,并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,能够及时清理个人卫生,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,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,定期参加职业培训,无刑事犯罪记录,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。
国家标准还将月嫂分为一至五星级和金牌级共六级,其中金牌级等级最高,要求也最严格,包括需要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、高级育婴师、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,具备48个月以上的月嫂工作经历,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,可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。对于没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金牌月嫂,标准要求更高。
随着社会发展,家政服务承担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,但是,近年来家政服务行业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。新标准的实施,将对促进行业规范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尤其是月嫂服务有标可依之后,将给消费者明确的选择、评价标准,也有助于让市场完成月嫂的优胜劣汰,有效改善月嫂服务行业的市场现状。 |